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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及老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访问次数:898

一、新生报到注册
时间9月11日(周六)全天9:00-1130,1300-1630

地点 纳米楼457 

(一) 请所有研究生注意:请准备好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和14天行程码,没有记录和行程码不能报到!从杭州以外地区返校的同学,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报告一律不允许注册!

(二)新生报到携带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凭离校单(签名)、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硕士学生证报到。

3)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已于2020年7月2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并打印报到单

4)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请在98前邮件发送至yjs_lsi@zju.edu.cn说明情况,同时抄送导师;并以书面方式向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和到校补注册时间,本人及导师签字),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9月24日前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注意: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

2021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四)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详细地址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4.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6号窗口,0571-88206065

(五) 免冠照片

新生报到时需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六) 党团组织关系

1、浙江省外转入抬头: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浙江省内转入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3、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七)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3)如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报到时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八)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同时请在“新生服务网”上进行家庭经济信息的采集工作。

说明:以上(二)至(五)相关材料当天交至王斌老师处,  (六)至(八)相关材料当天交至刘婷老师处。

(七)其他事宜
1、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2、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3、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4、新生注册:研究生科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5、新生复查:开学报到后将进行研究生复查,每位新生均需通过新生复查,提交新生登记表、体检表及复查表,具体请参照后续复查相关通知完成手续,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办王斌老师处(纳米楼A535室)。

如有情况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谢谢!  

二、老生注册

1、时间:9月10日(周五)9:00―11:30,13:30-16:30

2、地点:纳米楼535办公室(学籍在生科院);医学院教学楼教B讨论室 F001(学籍在医学院)

注册须知:

1)必须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办理注册,提醒:拟于20219月毕业的研究生同样需办理注册。

2)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请在98前邮件发送至yjs_lsi@zju.edu.cn说明情况,同时抄送导师;同时向研究生工作办提交书面请假(本人及导师签字,说明请假事由和到校补注册时间),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及时持学生证到纳米楼A535或医学院补注册。在9月24日前研究生均需完成注册手续。

3)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4)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费用,否则不予注册。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杭州市医保规定,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由原标准60元/学年调整为90元/学年。因此,部分进校时已按学制预交医保费(60元/学年)的老生,预交余额为60元的须补差30元,余额120元和180元的,则在余额中扣减。请相关同学务必于8月31日前在“浙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完成自助缴费(银行不代扣),以确保9月1日起能正常享受下一学年度的医保待遇。已有职工医保的请勿缴费,以免重复参保。

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

 

 

6)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研究生院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注册的通知”及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请大家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工作办

                                                                                                                                      2021年9月2日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3. 新生医疗保险(研究生).docx